- 在「預算作業」中,包括四項工作:概算編列、單位預算、 總預算與預算分配,及附屬單位預算(即基金)部份,總預算則包括預算案與法定預算。預算作業所需輸入之縣府主計單位外之資料有財務(歲入)、人事、施政計劃,而預算作業之產出,則為單位會計、總會計與支付作業之輸入處理基礎。
- 在「單位會計作業」中,主要包括兩項主要工作:單位會計與單位決算,其作業尚包括有關地方教育發展基金、社會福利基金…等之專戶會計處理。單位會計作業期間,須同時與推算(預算控制)、出納、支付等作業一併進行,須資料相互交流,且財務管理為事前輸入要件。單位會計之產出可做為 單位決算、總會計處理之輸入,單位決算則為總決算之輸入。
- 在「總會計作業」中,主要包括總會計與總決算兩項工作,總會計所須之前置工作有支付、縣庫資料與單位會計,總會計處理完成後,配合單位決算,即可進行總決算作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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